德州今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6万亩 明年将在平原等七个县推行

2017-12-28 14:39:25来源: 德州新闻网 作者:

  德州新闻网讯 12月25日,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,2017年我市多举措在陵城、禹城、宁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,共投资538万元,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达46万亩。明年将扩大至禹城等7个县(市、区)。

  据了解,农业水价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设施、农业水价形成机制、农业初始水权分配、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、农业用水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等内容。我市水利部门按照经济适用、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,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测水量水方式和方法,配套完善计量体系建设。同时,以县域为基本控制单元,科学合理地分配农业水权,建设水权水市场,建立起水权交易制度体系,让农民成为通过转让节余水量获得收益的主体,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活力。用水户水权剩余后,可以自行交易或者流转下年使用,也可由用水协会以高出批复水价20%的价格回收。

  2017年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涉及陵城、禹城、宁津三县(市、区)。为推动改革,禹城、陵城、宁津三县(市、区)分别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机构。禹城市在项目实施前,先建机制、明产权、定责任。登记注册了辛寨、莒镇、李屯3个农民用水协会,负责工程管护、用水管理、水费计收等。井灌区实行“井长”负责制,泵站灌区推行“中心+协会+用水户”运行机制,明确泵站产权属协会,机井、主管道及以下产权属村级分会。工程建成后,明晰工程产权,及时颁发产权证,签订合同,扶持协会形成市场化运营模式。协会全程监督施工、竣工验收、产权移交,确立了协会为主体、用水户自主管理、政府监督的管理体系,破解了建后管理难题,确保了工程良性运行。

  为规范农业用水的定价调价行为,我市按照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要求,建立健全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,并不断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。禹城市科学核算供水价格,并建立了超定额加价制度,对超用水定额水量在20%以内的,按1.2倍水价收取水费;20%-50%的,按1.5倍水价收取水费;超过50%的,按2倍水价收取水费。

  2018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,其中基本改革面积182万亩,涉及禹城、陵城区、齐河县、平原县、临邑县、武城县和宁津等7个县(市、区);机制覆盖面积288万亩,涉及全市11个县(市、区)。根据德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十三五期间机制覆盖面积实施计划,到2020年,全市基本改革面积和机制覆盖面积达到467万亩,占目前全市有效耕种面积63.1%。(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汤锦瑶通讯员李耐振王广青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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